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升旗仪式的通知

2024-02-21 来源:政教处 作者:admin

西现职高政通字[2024]008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升旗仪式,巩固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现就规范学校升旗仪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当教育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旗仪式礼仪。

二、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学生要统一着校服,教师要按指定地点集中,规范着装,党员佩戴党徽。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四、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五、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在场人员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

六、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七、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

八、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

九、学校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政教处严格培训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国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升旗仪式的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利用升旗仪式积极开展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培育学生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



西安现代职业高中

政   教   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