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西安现代综合职业高中2025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2025-02-21 来源:政教处 作者:admin

附件1:

西安现代综合职业高中2025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2025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我省、市、区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部署要求,紧扣“加快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的目标任务,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场、责任重于一切”,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目标,以校园安全提升年行动为牵引,巩固校园安全“四个100%”建设成果,坚持补短板、强根基、抓规范、促提升、控风险、保安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贡献力量。

一、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

1.强化校园安全稳定责任意识。

始终坚持把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师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教育教学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精心筹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夯实责任,努力营造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健全校园安全稳定责任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完善我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实现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全员化、全覆盖。

3.推动家长落实学生监护责任。

大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统筹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安全教育公益直播课堂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家长会,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学生欺凌、防性侵和防网络沉迷的提醒。

二、全面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基础

4.加强校园保安人员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配齐、配强校园专职保安员。加强保安人员日常教育管理,政教处每月至少组织1次保安人员专项培训。加强对保安人员关心爱护,尊重和维护保安的个人劳动价值,合理安排保安工作时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奖励,激发保安的职业认同感和岗位荣誉感。

5.加强校园安全物防设施建设。

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持续推进保安室规范化建设,按执勤人数配备“十件套”防卫器械和应急处置装备。在学校周边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学生安全区域,在校门口道路上设置减速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防撞墩、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持续改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6.加强校园安全技术设施建设。

按照全市部署,积极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建设,完成学校人流量、人员密度、视频监控、行动特征等监测数据实时汇聚和智能预警;确保校园门口、操场、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车辆停放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且存储时限不得低于90天,同时依托“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积极推进校园监控系统质量提升;加强校园“一键式报警”系统维护和管理,确保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接入率保持100%;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在全区校园实施地震预警终端建设,积极构建内部防控与周边防控、专业防控与社会防控相结合的校园安防体系。

7.加强校园安全制度机制建设。

依据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系列手册,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内容、制度、措施,夯实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全面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稳定防范能力

8.持续深化安全宣传教育。

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学校,加强新形势下高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探索研究,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统筹用好各类教育资源,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见附件1)中的主题和内容,严格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

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加大珍爱生命、防范欺凌、心理健康等教育力度,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避免极端行为发生。

深入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快安全教育体验共享教室建设,通过情景式、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识险避险的能力。

9.常态化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演练主题》(见附件2),组织开展安全、消防、反恐怖、地震等演练活动。结合地域特点和校园安全实际,邀请专业力量进行策划指导,切实提高演练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坚持每月进行主题演练活动;结合实际自选演练主题,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10.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细化、深化、常态化,结合季节性、区域性特点,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校园内施工现场、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实行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防微杜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对照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支建设,发动全员广泛排查学校安全风险点和危险源,建立风险点、危险源账,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开展动态化、差异化监管,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四、扎实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2.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坚持把长安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制度措施,加强督导检查,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的指示要求,结合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落地、落细,不断提升学校本质安全水平。

13.加强应急建设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健全校园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队伍,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应急指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岗位责任,拓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健全学校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开学第一课、班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选聘与管理,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为学校法治教育提供支持。

15.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信访维稳安保工作部署,统筹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严格落实维稳工作各项机制,加强重点时期、敏感时段的维稳安保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利益群体的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开展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目标。

16.扎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以全区教育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守护三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力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不断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岗位职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消防宣传“进校园”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每学年设置2个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时,每个教学单位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讲师,每个学生拥有1册安全知识科普读本(含有消防安全内容),确定1个校外消防科普教育实践场所;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和持证人员,加强维护保养;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惠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17.持续深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加大平安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公安长安分局、交警长安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岗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与属地公安、交警等部门密配合、整体联动,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护学岗和高峰勤务岗全覆盖,健全完善学校护学岗队伍,共同携手营造安全稳定积极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加强教育行业乱象治理,不断优化教育生态。

18.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动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积极举报非法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及随车看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协同交管部门组织校车检测,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19.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防汛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深化日常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开展应急演练,精心组织安排“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能力。密切关注气象、水务、水文、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预警,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灾情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联动响应机制,夯实防汛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师生避险教育,充分做好器材、物资储备,确保校园平安度汛。

20.有效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坚持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校园安全阶段性工作重点,认真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四个100%”要求。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落实学生防溺水“六不两会”安全教育要求,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引导家长主动履行监护责任。健全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联动属地街办、村组、社区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21.严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

认真落实长安区十一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深化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定期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防止引发重大负面舆情。

22.加强学校反恐怖各项工作。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每学期开展1次反恐演练和反恐宣传教育,加强门禁和重点部位安保措施,严防恐怖组织、极端分子对校园及师生实施暴恐和极端行为。

23.严密防范邪教组织渗透校园。

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机制健全、应急处突队伍精干、信息员作用有效、警示宣传到位。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清查活动和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识别、抵制防范邪教的能力,严防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

24.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

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要配备校外禁毒辅导员,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教师培训内容。将禁毒元素有机融入学科课程教学,每学年至少安排2课时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充分利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合和“青骄第二课堂”线上资源强化引导,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25.加强学校危险品管理。

健全完善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规范,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分析、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坚决社绝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定期开展校园内刀具和其他危险品排查清缴活动,严格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校园伤害事件发生。

26.依法妥善处理涉校矛盾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要求,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及涉校矛盾,依法打击“校闹”行为,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按规定购买校方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

27.做好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落实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做好学校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2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市、区平安建设部署要求,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推动我校安全工作的抓手,充分发挥校内、校外资源作用,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条件,对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综合评价,加强基础完善,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五、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29.发挥相关部门校园安全责任。

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责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学校及周边安全状况,主动接受其对校内安全的指导监督和整改意见。根据有关部门对学校相关领域的安全规定、要求和指导意见,落实各预防措施,定期开展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对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30.加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力度。

将各教学单位安全检查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范畴,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叉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工作为度,以查促改,有力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效落实。

31.严格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追究。

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校办、政教处将加强对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或监管不到位造成校园安全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严格迫责。对在安全风险防控方面隐患较多、安全事故频发的,对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