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 来源:政教处、保卫科 作者:admin全校教职工:
根据2021年9月24日长安区教育局召开的校园安全整治专项会议要求及“一盔一带”专项教育工作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对全校车辆安全行驶做以下要求:
1.全校教职员工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大学南区停车场,不得进入我校校区。
2.餐厅及后勤物资车辆需统一办理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入校车辆遇学生下课,需就近停靠,不得行驶。待学生上课后方可正常行驶。教学区域内车辆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20km/h。
3.特殊车辆(如救护车、警车等)进入校园,需统一按照安保人员指引停放。
4.我校教职工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车进入校园需统一办理通行证(工本费5元,由保卫科代收),遵从学校统一管理、统一停放。
5.通行证办理地点南七教学楼110办公室。
6.校园车辆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11月22日起执行。
政教处 保卫科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