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和保持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我处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一、接待咨询
1.与人交谈语言要流利、准确,态度要诚恳、热情,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2.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姿,不准在办公室内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吃东西、喧哗、闲聊等。
3.接待咨询工作人员应全面熟悉学校基本情况,掌握招生政策及业务,真实准确的回答家长和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含糊其词,不得作不负责任的承诺。
4.接待咨询工作人员应耐心、细心、专心地解答学生及家长的询问,并正确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
5.外在形象,穿着得体,男士夏季不得穿无袖衫,拖鞋,女士夏季不得穿短裙,吊带拖鞋等进行咨询。
二、行为、举止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处理工作要保持头脑冷静。
3.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
4.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做到不卑不亢。
5. 办公室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乱图、乱画。
三、员工考勤制度
1.全处考勤由主任逐日填写,如实记录每个人家的出、缺勤情况。
2.上班不迟到、早退、旷工。因病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工作人员必须向主任请假。上班时间需暂时离开办公室者,应该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3.凡是上班时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4.出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奖酬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假期值班制度
1.按值班安排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故不能到岗的要提前找人调换。
3.值班人员如不能解决突发性重大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请示,将问题解决。
4.值班人员如无故缺席或未履行值班职责,经核实,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除处罚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
五、招生就业办公室例会制度
1.例会内容包括对每周各岗位工作完成情况的总结,传达学校近期的新动向及有关事宜,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
2.要求处室全体人准时参加,如临时有事者或出差应先向相关人员请假,会后由主任将本次会议内容传达到本人。
3.例会时间定在每周五下午16:00。
4.会议纪要由负责干事记录。